故事│真實

星期六, 1月 19, 2008

變靚D

「美容史」上還有一句警世恆言,世上沒有醜女,只有懶惰的女人。曾經也相信這說法,只是抽身再看不禁細想,為何女人就追求要美,為何不美是罪,是懶惰呢?你的眼耳口鼻不符合黃金分割是否就代表你要將自己的身體扭曲東施效顰服膺於社會的一套價值觀?醜,就要自卑?這情況比貧富懸殊將人劃分成人 / 廢物更可怕,因為大家更根深蒂固的接受了「她那麼醜,沒辦法;她那麼胖,都是自己拿來的......」。

比起美女,我更欣賞那些感覺上「解放」的女性,無論任何情況你都感到她神態自若,他們有獨立的思想,放眼世界,不屈服於權貴,不少看弱者,尊重自己的工作,他們的樣子就是內心最佳的反映。他們不漂亮,甚至面上有很多皺紋,但正是這種從心靈發出的美最具感染力。我遇過好幾個這樣的人物,中學的美術老師,大學的中文老師,工作上遇過的同事,還有不少歷史人物。將自己與他們相比,我就發現自己很多地方都仍然很幼稚。這麼多年了,我只是變成一個可以輕易給搓圓壓扁的妹,努力在別人的眼中或隙縫中求存。

還好,思想的解放帶動行動的解放。放棄了一個職位,渴望換來人生。想起一個歌手周國賢,走紅了後決意夾band,認為這才是適性的生活。或許他夾band沒有自己獨唱那麼受歡迎,他再聽不到那麼多掌聲,人們會說這是失敗。但他能忠於自己,這卻是很多受公司擺佈的藝人所不能。我們不能活在一個沒有群眾的地方,歌手也不能沒有掌聲。可以做的就是在自由意志和別人的目光中取得平衡,重現自身的價值。

想起米蘭昆德拉,他說,每個人都需要別人的目光。他把人分作四種類型:

第一種類型,尋找的目光來自無數不知名的眼睛,換句話說,就是公眾的目光。

第二種類型,是那種沒有一大堆熟悉的眼睛就活不下去的人。這一類的人辦起酒會和晚宴永遠都不會累。這些人比第一類的人快樂,因為第一類的人一旦失去群眾,就以為生命大廳的燈火熄滅了,而這種事在這類人的身上幾乎早晚都會發生。可是第二類的人就不一樣了,他們總是有辦法吸引某些目光。

接下來是第三種類型,這些人需要被他們的愛人注視。他們的境況跟第一類的人一樣危險。愛人的眼睛一閉上,大廳就沉浸在黑暗裏。

最後是第四種類型,也是最罕見的,這些人活在一些不在場的想像目光之下。這些人都是夢想家。


- 擷自《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第23章

1 則留言:

7:14 下午 , Anonymous 匿名 說...

I like this passage. I think we do not need no much gaze from others. We may have more free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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